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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新规出台,利好国内大储能规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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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12月28日发布

新政策补充辅助服务品种,明确补偿机制和费用分摊原则

2021年12月27日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国家电投海阳101MWh/202MWh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试运行,此举响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号召。新政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四点:

(1)现有辅助服务品种不足以适应系统运行需要。解决:新增了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辅助服务品种,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保障能源安全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发电侧单边承担系统辅助服务成本无法承载系统大量接入可再生能源。解决:强调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明确了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品种的补偿机制,其中固定补偿方式确定补偿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本、性能表现及合理收益等因素,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度;市场化补偿形成机制应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价格区间、通过市场化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在分摊方面,强调为电力系统运行整体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逐步将非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补偿费用分摊范围。为特定发电侧并网主体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分摊。为特定电力用户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相关电力用户分摊。

(3)跨省区交易电量日益扩大,省间辅助服务机制和费用分担原则有待完善。解决:明确跨省跨区发电机组参与辅助服务的责任义务、参与方式和补偿分摊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将仅可向下调节的用户可中断负荷,拓展到“能上能下”的用户可调节负荷,用户可结合自身负荷特性,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通过市场机制提升需求侧调节能力。

(4)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新产业也亟须市场化机制引导推动发展。解决:本次将提供辅助服务主体范围由发电厂扩大到包括新型储能、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促进挖掘供需两侧的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发电侧系统成本承担压力减轻,有利于国内大储能规模加速扩张

储能发展的核心困局在于缺乏合理的商业模式,此次政策明确储能在电力辅助的参与模式与机制,进一步理顺其商业发展模式。本次新型储能被纳入辅助服务主体,成本承担方面明确了补偿机制和分摊机制。其中补偿机制是采取固定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相结合,分摊方面则明确为发电侧和用户侧服务的电力辅助服务其补偿费用由各自主体承担。我们认为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发电侧承担系统成本的压力,有利于发电侧储能系统规模快速提升。受益标的:(1)储能电芯领域: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鹏辉能源等;(2)逆变器:阳光电源、科华数据、盛弘股份等;(3)储能系统集成:宝光股份、海博思创、科士达、永福股份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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