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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行业进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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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10月26日发布

事件概述: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分析与判断:

纳税主体确认,纳税标准与乙级烟等同

在《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中,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其中在生产环节,国内香烟有两个税收标准,甲级烟按照56%征收,乙级烟则按照36%征收,电子烟的纳税标准和乙级烟等同,是较低的纳税水准,符合市场的预期。公告还明确了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出口享有退税政策,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此次电子烟征税政策,明确了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来出口电子烟继续享受13%的退税政策,证明出口电子烟继续受到政策的鼓励。而我国电子烟出口占比较大,出口享有退税政策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我们认为,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国内电子烟国标及管理办法陆续出台,配套细则目前也已经基本完善,各个环节的牌照也在逐步发放,产业链的不确定性已经逐一落地,随着电子烟明确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行业已经从原来的野蛮生长进入了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在行业进入有序发展的大背景下,具有规模化优势、研发优势、客户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在未来的确定性最高。公司可以凭借大量的研发投入以及已有的客户体系保障自己在行业未来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全球电子烟代工龙头思摩尔国际(6969.HK)以及雾芯科技(RLX.N)有望受益。

风险提示

1)电子烟需求不及预期。2)技术迭代的风险。

理工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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